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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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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
近日,《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要求確保土地出讓收入用于支持鄉村振興的力度不斷增強,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立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
《意見》提出,未來各?。▍^、市)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市)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
《意見》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按照“取之于農、主要用之于農”的要求,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城鄉分配格局,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集中支持鄉村振興重點任務,加快補上“三農”發展短板,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支撐。
統籌整合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相銜接,聚焦補短板、強弱項,健全管理制度,堅持精打細算,加強監督檢查,防止支出碎片化,提高資金使用整體效益。
具體而言,要求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嚴禁以已有明確用途的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債資金來源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傮w上,要實現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逐步達到50%以上的目標要求。北京、上海等土地出讓收入高、農業農村投入需求小的少數地區,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具體比例。
此外,建立市縣留用為主、中央和省級適當統籌的資金調劑機制。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主要由市、縣政府安排使用,重點向縣級傾斜,賦予縣級政府合理使用資金自主權。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政策有助于進一步推動農村土地改革,更好地支持農村建設,減少農村和城市差距。“政策的出臺,將對一些土地財政依賴嚴重的地方政府帶來直接影響。在地方土地供地節奏調整的情況下,未來開發企業拿地收儲布局也會相應調整。”
來源:經濟參考報